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印发〈2025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现将2025年9月批次“人工智能与测控技术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和“光学精密工程与智能微系统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人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人工智能与测控技术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由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青岛软件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联合实施,与七个国外单位合作,选拔国内优秀学生和学者,开展联合培养与访问交流,旨在推动我国人工智能与测控技术领域的技术创新与应用推广,提供高水平后备人才支持。“光学精密工程与智能微系统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由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与四个国外合作单位合作,选拔优秀学生和学者开展联合培养与交流访问,为国家光学精密工程与智能微系统领域的发展培养具备国际视野的高水平人才。
项目详细介绍见:http://auto.upc.edu.cn/2024/1231/c3931a449640/page.htm。本次人员申报信息如下:
项目名称 | 留学国别 | 留学单位 | 类别及名额 | 选派专业 |
人工智能与测控技术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 新加坡 | 南洋理工大学 |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7人;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9人 | 控制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 |
澳大利亚 | 墨尔本大学 | |||
英国 | 克兰菲尔德大学 | |||
挪威 | 奥斯陆大学 | |||
澳大利亚 | 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 | |||
俄罗斯 | 新西伯利亚国立大学 | |||
埃及 | 姆努菲亚大学 | |||
光学精密工程与智能微系统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 澳大利亚 | 墨尔本大学 |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4人;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人 | 控制科学与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光电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 |
韩国 | 韩国科学技术院 | |||
德国 | 杜伊斯堡埃森大学 | |||
韩国 | 韩国中央大学 |
*申请人国内学籍注册专业大类应与本项目选派专业大类保持一致。
二、CSC开网时间
第二批次:2025年9月1-10日。
三、类别条件及留学期限
1.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须为学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如申请人为硕博连读生,须进入博士阶段后方可申请。
2.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须为项目单位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职工作人员。获批项目明确为中外双博士项目的,申请人可为项目单位在读博士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在职人员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申报流程
(一)CSC材料准备与提交阶段(2025年8月20日前)
1. 申请人应在导师指导下联系国外院校及导师,并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具体如下:
(1)《研究生类别申请材料列表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 3298)中要求的材料。其中,《单位推荐意见表》请使用附件1。
(2)《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人员材料审核表》请使用附件2。
(3)《xx学校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拟派出人员推荐表(研究生类)》(附件3签字盖章)。
(4)填写推荐人员名单汇总表(附件4)。
2. 申请人将电子版材料提交至如下邮箱,电子版材料命名方式为“材料序号-材料名称”(材料序号见申请材料列表,例:5–外语水平证明),文件夹命名为“姓名-联培博士”。
(1)人工智能与测控技术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刘宝弟,liubaodi@upc.edu.cn
(2)光学精密工程与智能微系统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陆洋,luyang@upc.edu.cn
请打算申报的同学尽快加入QQ群348703572,后续通知将于群中发布。

(二)评审推荐阶段(2025年8月31日前)
学院对申请人的留学单位、选派专业、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及身心健康情况等各方面进行评审、考察,择优选拔推荐,并公示拟推荐人员名单。
(三)网上填报阶段(2025年9月1-5日)
学院组织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平台提交申请材料。
五、注意事项
项目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仍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3.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且尚未公布录取结果的人员;
4.曾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自资格有效期届满之日起未满2年的人员;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期尚未满2年的人员。
六、其他
(一)创新项目有关信息可参见国家留学网发布的专栏通知:https://www.csc.edu.cn/chuguo/s/3291
(二)联系方式
人工智能与测控技术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刘宝弟,liubaodi@upc.edu.cn
光学精密工程与智能微系统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陆洋,luyang@upc.edu.cn
【作者:宫文娟 审核:吴春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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